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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 斩杀官兵 (第3/4页)
否与他们同流合污?” “放肆!” 苏弘一听,顿时大怒。 “我乃堂堂小侯爷,岂会做贪赃枉法之事,我救他们,是道义所在,他们与我有兄弟之情,若今日不出手相助,岂不是让天下人笑话我苏弘无情无义。” “何况斩获蛮夷人,我这些兄弟居功至伟,拿走两万两,这是侠义所在,道义与侠义并存,我救他们,义不容辞,而你们却要对我兄弟动手,简直大胆包头!” 苏弘所说的侠义,所谓‘侠’就是一个人夹着东西才能称为侠,做了好事,不带点东西走,那就不能称之为侠,民之为侠,不拿东西,那以后,哪里还有侠义之士帮你做事。 这拿的东西,是正义之财,是别人赠予他的报酬,应当要拿。 不是抢,不是偷,那就不是小偷,光明正大的拿,那就是侠义,谁也阻挡不了好人施展侠义之事,就算是坏人做了侠义之事,那都应该要宽容,包容。 现在有人对侠义之士做出追捕甚至斩杀的形容,这已经触及了苏弘的底线,他只是看着一众官兵,随后道,“你们,放人不放人?” “小侯爷字字珠玑,可是,恕我们难以从命,这些草寇,无恶不作,必须击杀。”其中一名官兵说道,似乎一点不将苏弘放在眼里。 “什么?!” 苏弘没想到自己一番话对方根本没有听在耳朵里,反而信誓旦旦,务必要斩杀洪泽一行人。 击杀侠义之士,那就是乱臣贼子,要杀。 “我再问你们一遍,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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